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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法律特征

摘要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法律特征

(1)征地主体的唯一性:征地主体只有国家。
(2)征地标的的特殊性:只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
(3)征地行为的强制性:是国家单方面的行政行为,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服从国家建设用地的需要。
(4)征地条件补偿性:给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土地补偿费、被征土地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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