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福利国家

  福利国家

摘要

Welfare State,又称“福利国”。指政府为消除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安定,向公民提供广泛社会福利项目的国家。在西方国家,特别是北欧一些国家,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新增人口没有充分的就业机会,而原有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所需从业人员越来越少。它们不仅不能为社会提供新的就业机会,而且还不断裁员。这样一来,社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支人数不断增加的失业大军。为使这些失业人员能够维持基本生活,不致因此引起社会动乱,政府不得不创办各种福利事业,如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金、伤残抚恤,以及各种补助、津贴等。英国于1948年宣告自己建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福利国家”。随后,北欧国家和西欧其他国家以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等纷纷仿效或扬言实施社会福利政策。近些年来,一些国家鉴于社会保障费用浩繁,围绕紧缩开支着手进行某些改革。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禁运下一篇福费廷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法帮网
法帮网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