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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邮件丢失、损害、内件短少产生的索赔权

摘要

因邮件丢失、损害、内件短少产生的索赔权:用户对交寄的邮件和交汇的汇款,可以在交寄或者交汇之日其一年内持据向收寄、收汇的邮政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查询。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将查询结果通知、查询人,查询期满无结果的邮政企业应当先予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用户同时拥有催告处理和索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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