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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开发人要求委托人提供资料、完成协作的权利

摘要

研究开发人要求委托人提供资料、完成协作的权利: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是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人向研究开发人提供必要的完备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完成应协作的事项,是研究开发人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的必要条件。因此,委托人有义务按照约定和根据研究开发中的需要向研究开发人提供技术资料、数据,完成协作事项,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履行该义务的范围应为研究开发人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范围为准。《民法》第一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魏振瀛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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