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量税和从价税是以课税对象的计量标准为依据,对各税种进行的一种分类。从量税是以课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为标准,按预先确定的税额计征的税,亦称“从量计征”,如新税制中的资源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屠宰税等。从量税不受价格变动影响,但却与课税对象的量有直接关系。从量税配合以差别固定税额,可以达到调节级差收益,体现特定政策的目的,对自然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特定行为的调节等具有重要意义。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标准,按一定比例计征的税,亦称“从价计征”。中国的新税制主要以从价税为主,如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遗产与赠与税、企业所得税等等都属于从价税。从价税受价格变动的影响明显,与征税对象的数量也有紧密关系。从价税与差别比例税率配合,可以调节产品利润,调节产品结构;影响价格水平,以间接调节消费方向与结构,最终调节产业结构。在通货膨胀时期,从价税收入随价格上涨而增加,不会像从量税那样,造成税收的明显损失。从价税的计税价格,有含税价与不含税价之分。计税价格不同,税收对经济产生的影响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