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提请复核意见书

  提请复核意见书

摘要

 提请复核意见书:是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同级人民检察院接受,并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错误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明理由,请求对案件重新审核而制作的文书。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的案件应具备的条件:①必须是经过复议的案件;②必须是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接受而认为有再议必要的案件;③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必须是原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的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意见书的写作方法:应在其中写明案由、要求复议的理由和提出复议的法律依据和要求。提请复核意见书的写作方法:应写明案由、提请复核的理由和意见、提请复核的法律依据和要求。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补充侦查报告书下一篇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1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法帮网
法帮网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