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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阻碍司法警察工作影响审判安全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的职权

摘要

对阻碍司法警察工作影响审判安全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的职权: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不服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受检者,应阻止其进入审判法庭。不听劝告者,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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