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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城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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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编辑本段

  旧城改造是指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根本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既反映城市的发展过程,城市空间规划组织以及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完善过程;又表示物质成果,反映当时的建筑和福利设施状况。旧城改造是个不间断的过程,取决于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速度。

旧城改造内容编辑本段



  ①改造城市规划结构,在其行政界限范围内,实行合理的用地分区和城市用地的规划分区;

  ②改善城市环境,通过采取综合的相互联系的措施来净化大气和水体,减轻噪声污染,绿化并整顿开阔空间的利用状况等;

  ③更新、调整城市工业布局;

  ④更新或完善城市道路系统;

  ⑤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并组织大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把旧街坊改造成完整的居住区。

  当前旧城改造方案设计的趋向为:

  ①保持中心城市相对稳定,增加一些结构完整、规模适当的封闭式卫星城镇,城市用地被划分为一些孤立的功能区,而整个规划结构的发展,有赖于相交半放射环形系统的扩展;

  ②在向灵活分区过渡的基础上编制各种开敞式的城市结构,公共服务中心的布局则根据完善整个城市规划结构的具体条件,具有更加多样的组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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