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必备条件是指结婚时必须具备的条件,又称积极要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即是说,结婚必须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当事人本人自愿,而不是出于父母或者其他第三者的意愿;当事人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但是,结婚自愿并不意味着不许第三者提出意见和建议。结婚当事人就自己的婚姻问题征求组织、父母或亲友的意见,是正常的,也是必要的。
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法定结婚年龄,即法律上规定男女结婚必须达到的最低年龄。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在我国,男女公民只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才具备申请结婚的资格,婚姻登记机关方予登记,婚姻关系才有效。
当然,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是最低婚龄,低于法定婚龄的不得结婚,而不是说到了法定婚龄就一定要结婚。国家提倡和鼓励适当晚婚晚育。
3、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男女双方必须在均无配偶,即婚姻当事人只有在各自未婚、离婚或丧偶的情况下才能结婚。婚姻法在结婚一章中对此虽未作专条规定,但在总则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因此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掌握这个条件,避免发生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