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一)
法律行为成立的共通要件
这是民事
法律行为成立皆有的要件。因我国
民法通则仅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即有效)要件,没有对成立要件作出明确规定,而后公布的
合同法对两者稍做了区分,所以,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以采通说加以概括。
1.有
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共通要件因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而有不同。在
单方法律行为,
当事人意思表示完成,法律行为即告成立;在
双方法律行为,相互意思表示一致时法律行为方告成立。
2.
标的须确定并且可能。标的确定,指关于标的表示须达到能被具体认定的程度。例如买卖的价金以及
委任的授权事项等,须能确定。认定标的确定与否的时点,通常为行为成立时。标的可能,指标的在客观上须具有实现的现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