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of Legal Relation,
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
权利和所承担的
义务。
法律权利和
法律义务是一对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的概念。法律权利相对于义务人的法律义务,是法律赋予权利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具体表现为权利人可以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
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法律义务相对于权利人的法律权利,是法律基于权利而给人以负担的一种约束。这种约束具体表现为义务人基于权利人的权利而必须从事一定的行为和不行为。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为
国家的法律所确认和
保证落实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法律具有一般、明确、强制等不同于其他
社会规范的特征,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显然也不同于其他类型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表现如下:(1)
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共同客体为指向,客体的同一性是权利义务统一性的重要表现;(2)权利和义务是一种相互对应的关系,权利的实现以义务的履行为前提,义务的履行则是权利实现的保证;(3)
从权利和义务本身看,权利以不滥用权利为界限,不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是权利人的义务;义务的履行也以法律限定的范围为界限,法不限制即
自由。(4)在现代
民主社会中,从总体上说,不存在绝对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奴隶不是主体),任何法律主体都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