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经济法学初创时期盛行的关于
经济法概念的一种学术观点。该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纵向经济关系和横向经济关系的一个
法律部门。由于强调的侧重点不同,又可细分为:(1)纵横统一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纵横统一的经济关系的法律部门,即强调纵横关系的统一性;(2)纵横并列说,认为经济法调整纵向经济关系和横向经济关系,而不强调两者关系的统一性;(3)纵横主从说,认为经济法主要调整纵向经济关系,同时也调整某些横向经济关系,强调两者之间的主从性;(4)管理协作说,认为经济法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实质上的纵向经济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实质上的横向经济关系)。以上各说虽有其不同的侧重点,但都包含了纵向和横向两种经济关系,把本应由民
商法调整的横向经济关系纳入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之中,因此,被学界称为”大经济法”理论。由于缺乏科学性和合
理性,这种学术观点的支持者已日渐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