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tional Faculty,哲学概念。指人们认识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抽象思维形式和思维能力;在人性论意义上,指人的抽象思维能力所支配的人的理智的、合理的、自觉的和合乎逻辑的能力和存在属性。由于理性是人符合自然规律地进行思维的本能,因此,在思想史上理性又常常被认为代表着“
自然法”。
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认为,法就是最高的理性。
作为“自然法”,理性对人类的实定法有指导、制约、评判的功能。随着近代启蒙思想的传播,“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生而
自由、
平等”被当做人的本质接受,以尊重和保障人的尊严和价值、人的自由和
权利为内涵的“理性法”概念也广泛流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