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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产

摘要

Zi Chan,?—公元前522,春秋末期法家学派的先驱。姓公孙氏,名侨,字子产(一字子美),又称公孙成子,郑国人。初任郑国少正卿,公元前543年至公元前522年任郑国执政。其间,面对国外晋楚争霸和国内”族大宠多”的局面,对外他圆满地处理了许多棘手的事件,改变了郑国外交上的被动局面;对内他择贤任能,对新旧贵族采取”忠俭者从而与之,泰侈者因而毙之”的策略。同时,进行了作封洫、制丘赋、铸刑书三大改革,首开公布成文法之先河,使郑国在向封建制过渡的道路上比其他诸侯国先迈进了一步。子产其言语散见于《左传》、《史记》、《国语》中。子产主张”礼”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同时非常重视法律的作用。在统治方法上,第一个提出”宽”、”猛”两手的策略。”宽”即强调道德教化,怀柔的一手;”猛”即严刑峻法,暴力镇压的一手。认为”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他临终时还告诫他的继任者子太叔:为政必须”宽猛相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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