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nulph de Glanville,1130—1190,英国历史上最著名的
法律学者之一。格兰维尔曾经是英国国王亨利二世的主要助手,推动并积极参与了亨利二世发动的法律改革,而这次改革的特点就是,通过强调王室
法院令状对于土地
诉讼的至关重要性,从而最终加强了王室法院和国王的权威。格兰维尔还撰写了《论英格兰王国的法律与习惯》,本书
作为英格兰
普通法的第一次系统论述而青史留名。也有人怀疑书的
作者是格氏的侄子。该书主要研究当时英国的令状制度和程序问题。就令状制度的研究而言,由于本书强调王室法院的令状比地方法院和封建法院的令状具有更高的权威,强调对不同类型的不法
行为给予不同形式的救济,从而实现了英国
法学的一次革命。就程序问题的研究而言,本书在突出程序背后有王权存在的同时,还坚持了程序对于王权的限制。本书所体现的王权具有双重身分的思想,在后来得以发扬光大。格兰维尔最后逝于理查国王所发动的十字军东征的征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