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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法自然

摘要

Dao Fa Zi Ran,先秦道家的法哲学思想。道家主张无为而治,所以在法律方面主张效法自然。他们认为,人以地为法,地以天为法,天以道为法,而道以自然为法。“道”是“万物之宗”,“天下母”,可以支配一切。天下万物都产生于“道”。“道”所以有如此巨大的威力,在于它能顺应自然。所以道家认为应该顺从自然之道,维护社会秩序,制约人们行为。在治理国家中,统治者必须惟“道”是从,不能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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