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itive Administrative Act, “
不作为行政行为”的对称。即指以积极
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
行政行为,如制定
行政规范和
规章,发布
行政命令、
行政奖励或处罚,
公民或
法人申请
营业执照等。一般情况下,行政
行为是以作为的方式表现的。
行政法划分作为行政行为与
不作为行政行为,有利于明确行政行为的范围,有利于
行政职责的履行和对相对方权益的保护。由于行政行为是一种
行政决定活动,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是以作为的方式来表现的,但并不是只有作为方式才属于行政行为,才会影响相对方的权益。其实某些不作为行为在法定
条件下,也会影响相对方的权益,也产生相应的
法律效果,构成法律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