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出生国籍,是因出生而取得国籍。对于出生,各国或者采取血统主义原则,即确定国籍时以一个人出生时父母的国籍为准,不问他的出生地为何国;或者采取出生地主义原则,即确定国籍时以一个人的出生地所属的国家为准,不问其父母属于何国国籍;或者采取血统主义与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与世界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对出生国籍采用以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的结合原则,《
国籍法》规定:
⑴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
公民,
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
⑵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的,具有中国国籍;但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则不具有中国国籍。
⑶父母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