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nciple of Central Definition,解释
专利的
权利要求的一种方式。根据这个原则,
权利要求书仅仅是确定
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
法院在确定专利保护范围时,不必拘泥于权利要求书的文字或所写明的技术特征,而应该以权利要求中必要的技术特征为中心,全面考虑
发明的目的、性质以及
说明书和附图,把中心周围一定范围内的技术特征都包括在专利保护的范围内。
专利法所保护的是发明人的发明观念或
发明创造,权利要求书仅仅是这个发明观念或发明创造的一种表述。除此之外,还可能存在着一些其他的表述方式以及没有在权利要求书中加以表述的东西。权利要求的解释,就是要把这些没有在权利要求书中加以表述的内容也纳入到保护范围中。至于专利保护的范围究竟有多大,则由法院在
侵权诉讼中依据有关情况作出解释。即使申请人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在权利要求书中写入某一或某些技术特征,也有可能在将来的侵权诉讼中获得保护。这种
解释方法可以对专利权提供足够的和尽可能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