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代理授权行为

  代理授权行为

摘要

Representative Authorization,指本人对于代理人授予代理权的单方意思表示。授权行为为本人的单独行为,代理权的授予并非契约,不必得到代理人的承诺即可成立。代理权的授予,通常伴有委任、雇佣、承揽等基本法律关系,但代理权的授予应与委任等基本法律关系加以区别。代理权的授予,并非委任等基本法律关系的外部效力,而是独立的法律制度,理论上称之为代理权的独立性。中国民法严格区分代理与委托,认为代理权的发生并非基于委任合同,而是基于本人的授权行为。委任合同为双方行为,而授权行为属于单方行为。对于授权行为是否具有无因性,理论上对此有不同的主张。但一般认为,授权行为原则上应从属于基础法律关系,基础法律关系如不成立、无效或撤销时,授权行为应同其命运。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代理商下一篇代理行为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法帮网
法帮网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