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resentative Authorization,指
本人对于
代理人授予
代理权的单方
意思表示。授权
行为为本人的单独行为,
代理权的授予并非契约,不必得到代理人的
承诺即可成立。代理权的授予,通常伴有
委任、雇佣、承揽等基本
法律关系,但代理权的授予应与委任等
基本法律关系加以区别。代理权的授予,并非委任等基本
法律关系的外部效力,而是独立的
法律制度,理论上称之为代理权的
独立性。中国
民法严格区分代理与委托,认为代理权的发生并非基于委任
合同,而是基于本人的授权行为。委任合同为双方行为,而授权行为属于单方行为。对于授权行为是否具有
无因性,理论上对此有不同的主张。但一般认为,授权行为原则上应从属于基础法律关系,基础法律关系如不成立、无效或
撤销时,授权行为应同其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