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cel,指因为
意思表示有
瑕疵或不
自由而由享有
撤销权的人通过撤销权的行使消灭
法律行为的
行为。
法律行为的撤销,有的是因为意思表示的瑕疵而发生,如
错误行为;有的是因为意思表示的不自由而发生,如
欺诈行为。法律行为的撤销,可作多种分类,根据撤销的方式分为通过
诉讼所为的撤销和通过意思表示所为的撤销。允许表意人以意思表示的方式撤销其法律行为,为通过意思表示所为的撤销,仅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而撤销法律行为的,为通过诉讼所为的撤销。根据撤销是否有
溯及既往的效力,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分为有溯及力的撤销和无溯及力的撤销。撤销使法律行为的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为有溯及力的撤销,撤销使法律行为仅向撤销以后消灭而不使已经发生的效力消灭,为无溯及力的撤销,如
婚姻之撤销为无溯及力的撤销。法律行为的撤销具有
形成权的性质,一旦有撤销权的人行使撤销权,则被撤销的
法律行为无效,而如果有撤销权的人不行使撤销权,则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为有效的行为。撤销权由因其意思表示有瑕疵或不自由的一方
当事人行使,但是,它亦可由此类人的
法定代理人或意定
代理人行使。撤销权可因三种方式消灭:撤销权因行使而消灭,因
除斥期间经过而消灭,因承认而消灭。所谓承认,即为撤销权的抛弃,须以意思表示为之,如相对人为确定,应向相对人为之。撤销的效力有的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有的对
第三人发生。在当事人之间,除
结婚、
收养等法律行为的撤销无溯及既往的效力以外,
一般法律行为的撤销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自始无效。在此种情况下,法律行为不产生当事人所期望的后果,但产生法律规定的后果即恢复原状和
损害赔偿。撤销对第三人而言,原则上可对抗第三人,但在例外的情况下
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