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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人

摘要

Third Party,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对原告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将与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的人。第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第三人可分为两种: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前者是指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这种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是:(1)对本诉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请求权;(2)诉讼程序正在进行之中。所谓诉讼程序是指审理程序,不包括执行程序特别程序。(3)参加诉讼的方式是起诉。后者是指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将与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从而申请参加诉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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