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stantive Civil Law,指所有调整
民事法律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依照
法律规范的性质
决定的
民法的范围。只要符合民法规范的性质的,都是实质民法。一条规范只要符合两个
条件就是实质民法:其一,该规范具有普遍性的约束力;其二,该规范属于民法性质。实质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民法指全部
私法而言。狭义的实质民法指除去
商法以及其他特别私法,又称为一般私法。通常所称的实质民法是相对于商法等
特别法而言的。在
民商合一的
国家,因为没有专门的商
法典,实质民法指广义上的民法,包括各种民事特别法。在
民商分立的国家,实质民法不包括商法典,但是包括众多的民事特别法。这些民事特别法既包括专门的法律,如消费信贷法、
公司法、
著作权法、
商标法、
专利法等等,也包括非民法的其他法律中的民事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