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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纵市场

摘要

Rigging the Market,又称“操纵行情”。指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利用职权操纵市场,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投资决定违法行为。中国《证券法》规定,操纵市场行为主要表现包括:(1)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3)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操纵市场行为严重扭曲证券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破坏证券市场交易秩序,侵害投资者权益,属于被证券法禁止的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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