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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住所

摘要

Corporate Domicile,指法人发生法律关系的中心地域。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往往就是法人发生法律关系的中心地域,如果法人有多个办事机构,则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地。何者为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应依登记确定之。法人设立之际,其主要办事机构与次要办事机构应为登记。登记后,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如发生变更,法人应予以变更登记。应予登记而没有登记,法人不可以法人住所变更为由对抗第三人。法人虽未解散但已废止了其业务活动,其主要办事机构在事实上已经不存在,就产生了法人无住所的状态。依日本民法解释,不得再以登记的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住所,在此时,应以法人之主要成员的住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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