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为“
非战公约”(antiwar pact),又称“白里安—凯洛格公约”。1928年8月27日签订于巴黎,1929年7月2日生效,中国于1929年5月8日加入。1927年4月,法国外长白里安于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10周年之际向美国国务卿凯洛格倡议双方签订一项“把
战争置于
法律保护之外”的
协定。美国政府建议以包括主要大国在内的多边条约形式签约。于是美、法、英、德、意、日、比、捷、波及英国的6个
自治领(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爱尔兰、新西兰和南非)代表在巴黎签订了该公约。公约包括序言和正文3条。序言宣称断然地废弃战争
作为实行
国家政策工具的时机已经到来。条文规定,缔约各方以各自各国人民的名义郑重声明它们斥责用战争来解决国际纠纷,并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上,废弃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缔约各方同意它们之间可能发生的一切争端或冲突,不论其性质或起因如何,只能用和平方法加以处理或解决。该公约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废弃战争作为推行国家政策工具的条约,具有划时代意义。它宣告了以战争作为解决
国际争端方法和推行国家政策工具的非法性。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纽伦堡和东京两个国际军事
法庭都据《非战公约》判定了
被告人的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