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中
第三人的
选择权:是指在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
义务时,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
作为相对人主张
权利,第三人行使选择权的
条件是:第一,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订立
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关系;第二,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未能向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第三,受托人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在第三人选择受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权利时,受托人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
违约责任。《
民法》第一版,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