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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界限:又称破产原因或破产事实,是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以及人民法院依据已裁定衣服受理该案件的客观标准,是启动破产案件的依据。能够作为破产界限的且易掌握的判断标准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说“清偿不能”。清偿不能:是指企业法人欠缺清偿能力,即对于已到清偿期限,而且已受清偿请求之债务的全部或主要部分,处于全面地、长期地不能清偿之财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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