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
“善意”是
民法上的一个概念,是“
恶意”的对称。指
当事人不知道足以影响
法律效力的有关事实,并对这种不知道当事人没有
过失,比如
善意取得制度下规定的善意,是指甲擅自出售保管或者借来的
财产,按照市场正常的交易规则,乙确实不知道甲无权
处分这一事实,在这种情况下,乙是善意的。为了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
法律规定乙在支付合理的价款后可以取得该财产的
所有权。民法上的善意,不是善良的意思,具有“不知情”的含义。是否构成善意,依照法律规定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要件。需要说明的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前提是法律允许转让的财产,法律不允许转让的财产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的一项制度,有关追赃的问题适用
刑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