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际承运人的责任 海上旅客运输中,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旅客订立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人。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旅客运送或者部分运送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阅读全文]
摘要: 承运人收取票款及行李费的权利 承运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客票票款和行李费,并对未付行李费的行李行使留置权。[阅读全文]
摘要: 承运人的责任限额 海上旅客运输中的承运人享受责任限制。责任限制的具体数额是:旅客人身伤亡,每人不超过46666计算单位;旅客自带行李灭失或损坏,每人不超过833计算单位;旅客车辆包括[阅读全文]
摘要: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白旅客登船时起至旅客离船时止的一段期间。 如果船未靠码头而客票票价包括接送费用的,旅客运输的责任期间还包括接送期间,即承运[阅读全文]
摘要: 承运人的权利与责任 (一)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白旅客登船时起至旅客离船时止的一段期间。 如果船未靠码头而客票票价包括接送费用的,旅客运输的[阅读全文]
摘要: 提单的内容 提单是一张正反两面都有记载的单据。提单正面通常记载本航次运输的基本情况,如承运人、托运人的名称、地址,货物基本情况,装卸港口等。提单背面通常是预先印制好的承运人的标准合同[阅读全文]
摘要: 提单的签发 1.承运人签发提单的义务。应托运人请求签发提单是承运人的基本法定义务之一,承运人不能通过运输合同的规定减轻或取消这一法定义务。 签发提单的只能是承运人或其授权的人。未[阅读全文]
摘要: 提单的分类 一根据不同标准,提单可以分为以下种类: 1.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这是根据签发时间不同进行的划分。已装船提单是在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受并装上船后签发的提单。收货待运[阅读全文]
摘要: 提单的性质。提单是有价证券。作为有价证券,提单既是物权证券又是债权证券,同时它还是要式证券、流通证券、设权证券和缴还证券。[阅读全文]
摘要: 提单的法律特征。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乃至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核心单据,具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 (1)提单具有收据作用,是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的证据。作为收据的提单在不同的提单持有人[阅读全文]
摘要: 货物交付 1.货物交付的形式。承运人交付货物的形式包括实际交付和象征性交付。实际交付是直接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或其指定的人。象征性交付是在特定情况下,如卸货港无人提取货物或者收货人迟延、[阅读全文]
摘要: 托运人的责任 托运人是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或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阅读全文]
摘要: 承运人的责任 1.承运人的最低法定义务。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有四项必须承担的义务,即适航、管货、不做不合理绕航和应托运人请求签发提单。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条款不能减轻或免除这四项义[阅读全文]
摘要: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一)承运人的责任 1.承运人的最低法定义务。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有四项必须承担的义务,即适航、管货、不做不合理绕航和应托运人请求签发提单。海上货物[阅读全文]
摘要: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订立后,可能因法定或当事人约定而解除。海商法规定了以下三种合同解除的情况: 1.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托运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约[阅读全文]
摘要: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由承运人与托运人磋商订立,订立的过程也分为要约和承诺。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发出要约的可能是承运人,也可能是托运人。承运人发出要约称为揽货,托运人发出要约则称为租船定舱。[阅读全文]
摘要: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订立和解除 (一)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订立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由承运人与托运人磋商订立,订立的过程也分为要约和承诺。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发出要约的可能是承运人,也[阅读全文]
摘要: 根据不同标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可以分成以下不同的种类: 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国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这是根据装卸港口的位置不同进行的划分。在同一国家不同港口之间的运输是国内货物运[阅读全文]



发短消息
2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