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持卡人权利义务

  持卡人权利义务

摘要

   (1)持卡人的权利义务。持卡人可以凭卡办理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和消费信用的权利,和不得转让、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账户的义务。

  (2)透支。持卡人可在《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限额内透支,透支限额为金卡1万元、普通卡5000元,透支的期限最长为60天,利息自签单或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利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算。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信用卡申领程序下一篇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1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法帮网
法帮网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