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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北京社会平均工资

摘要

   北京统计局2011年5月7日发布2010年北京职工平均工资为50415元,月均4201元。个体工商户去年首次纳入工资统计范围。

  职工平均工资指标是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征缴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退休费发放数额,制订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确定人身损害司法赔偿等的重要参考数据,关系到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利益。

  2010年北京职工工资统计未像全国工资统计那样按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分别发布,而是更全面反映北京市就业群体的平均工资水平,尤其个体工商户去年首次纳入工资统计范围。

  从单位注册登记类型看,北京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最高的是外商投资法人单位,为91646元;其次是港澳台商投资法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4860元;内资法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相对较低,为46256元。其中,私营法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7431元。

  从行业门类看,北京九个行业职工的年平均工资高于全市平均工资水平,十个行业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平均工资水平。职工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192139元、86164元和81014元。北京职工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农、林、牧、渔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22689元、25827元和27387元。

  2010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方法说明:为适应社会保险制度范围扩展的需要,更加全面,北京市从2010年起扩大了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2010年以前,北京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为全市法人单位,包括国有、集体、联营、私营、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以及港澳台商投资等类型的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2010年起,将个体工商户纳入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因此,2010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与上年数据的统计范围不同,不能直接进行比较。

  2009年,未包括个体工商户的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444元,比2008年增长8.3%。如果按此计算,2010年本市职工工资仅同比增长4.1%,为2005年以来新低。

  需要注意的是,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包括了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应交纳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等,而且不论以货币形式还是实物形式支付,只要符合劳动报酬性质,都统计在工资总额中,具体包括以下六项:(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2010年,北京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职工年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在岗职工年平均人数+不在岗职工年平均人数)。

  鉴于北京人保局至今尚未公布2011年社保缴费基数相关数据和依据,为方便工作,我们不妨先一起推算一下今后社保及公积金缴费基数:

  2011年4月起北京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应为:养老=50415/12*40%=1680元或50415/12*60%=2521元,医疗=50415/12*60%=2521元;养老及医疗上限=50415/12*300%=12603元。

  2011年7月起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限应为1160元(2010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上限=50415/12*300%=126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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