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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检察院于24小时内讯问被拘传人的职权

摘要

人民检察院于24小时内讯问拘传人的职权:审判人员对被拘传的人,应当在拘传后的十二小时以内讯问完毕,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被拘传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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