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人民检察院拒绝在同一案件中为两名犯罪嫌疑人服务的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职权

  人民检察院拒绝在同一案件中为两名犯罪嫌疑人服务的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职权

摘要

人民检察院拒绝在同一案件中为两名犯罪嫌疑人服务的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职权:在侦查期间,律师同时接受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同案犯罪嫌疑人委托提供法律帮助的,人民检察院不得安排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49条。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职权下一篇人民检察院拒绝进行司法协助的职权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法帮网
法帮网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