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意见书
〔 〕 号
(主送机关) :
(申请人) 对(被申请人) (
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提出的
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
受理并已
审理终结。
本机关在行政复议
期间发现,你机关(存在的
违法、不当或者不规范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如下意见:(纠正相关
行政违法、不当、不规范
行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意见)
。
请你机关自收到本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将纠正相关行政
违法行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情况通报本机关
行政复议机构。
年 月 日
(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