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工艺给奖章程》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奖励科学
发明的条例。当时随着帝国主义列强对我国的军事、政治、经济入侵,西方的
专利制度思想开始传人,实行
专利保护的呼声在戊戌变法
期间达到高潮。在
康有为的新政建议下,光绪帝于1898年颁布了近代中国第一个鼓励技术、工艺发明的
专利法规——《振兴工艺给奖章程》,揭开了近代中国专利
立法的序幕。1898年,
总理衙门颁布了《振兴工艺给奖章程》。接着清政府又于1904年、1911年陆续颁布了《
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和《
大清著作权律》。但《振兴工艺给奖章程》因为戊戌变法的失败而夭折。而清政府对保护外国
专利权可能带来的后果的疑虑,也成为后来再未颁布正式专利法的主要原因。至于《
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因为是在列强的敦促下仓促而就的,且德、意、比等认为该章程偏向于英国在华利益,因而强烈要求修改。与此同时,国内对清政府明显偏袒洋商的做法也极为不满,所以,清政府商务部在一片吵嚷中开始准备对章程进行修改,最后也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