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危险物品肇事罪立案 >危险物品肇事罪立案

  危险物品肇事罪立案

摘要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目录

立案标准编辑本段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处罚编辑本段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后果特别严重,主要是指致多人伤亡的;或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的等。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危险物品肇事罪认定下一篇危险物品肇事罪司法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rexinren
rexinren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