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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处罚

摘要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目录

处罚编辑本段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单位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四川省关于本罪的相关规定编辑本段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

  八、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指擅自设立的金融机构规模大、经营时间长,或者给公民、国家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累计10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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