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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害公共卫生罪行医犯罪

摘要

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死亡或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结果犯)。
目录

医疗事故罪编辑本段


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死亡或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结果犯)。
主体: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的人员还包括药剂人员及经批准的个体行医人员)。
主观方面:过失。

非法行医罪编辑本段


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从事营利性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要求情节严重。
主体:一般主体,但限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自然人。
主观方面: 故意并有牟利目的。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编辑本段


客观方面:表现为擅自为他人进行:①节育复通手术;②假节育手术;③终止妊娠手术;④摘取宫内节育器。要求情节严重。本罪与前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主体:同上。
主观方面: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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