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担保
海事担保包括
海事请求保全、
海事强制令、
海事证据保全等程序中所涉及的担保。另外,设立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和
先予执行等程序中涉及的担保,也可以参照海事担保的相关规定
执行。
海事担保的方式包括现金担保、
保证、设置质押或抵押。
海事请求
人的担保应当提交给
海事法院;被请求人的担保可以提交给海事
法院,也可以提交给海事请求人。提交给法院的担保,其方式、数额由法院
决定;提交给海事请求人的担保,由海事请求人和被请求人
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
裁定。
被申请人没有对申请人提
起诉讼,或者虽提起
诉讼但被驳回的,法院应当将担保发还申请人或担保人,申请人就扣船所依据的海事请求对被申请人提起诉讼,法院经
审理判决申请人败诉的,法院或申请人应将被申请人的担保发还被申请人或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