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别籍异财

  别籍异财

摘要

Unexpected Property from Other Areas,中国古代的一种违反孝道的罪名。即子孙另立户籍,并有私产不告知家长。唐律规定祖父母、父母在而别籍异财者,徒三年;祖父母、父母令别籍者,子孙不坐;规定别籍异财为罪的目的在于维护大家族制和儒家提倡的孝道。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则例下一篇刺配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rexinren
rexinren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