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cific Provisions of Criminal Law,“
刑法总则”的对称。
刑法分则具体规定各种
犯罪的
罪名、
罪状和
法定刑,这些规定不超出刑法总则原则和精神,并体现总则原则和精神。中国刑法分则的罪名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类:危害
国家安全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侵犯
公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的犯罪,侵犯
财产权利的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程序的犯罪,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等。不同的国家对刑法分则罪名的排列秩序有所不同,但以犯罪性质的严重程度的大小,
决定某一类罪在分则中的位置,这一点是共同的,一般而言,性质严重的犯罪位置在前面,依此
类推进行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