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 Safeguard Articles,指WTO成员为暂时保护本国企业而采取的限制贸易措施所作的例外规定。在逐步实现贸易
自由化这个具有长远共同利益的目标过程中,还需兼顾不同
国家眼前暂时的局部利益,允许成员方在遇到紧迫困难时背离WTO
义务或规则作短期自我调整,恰似为
保证机器安全运转防止压力或流量过大而设置的调节安全阀一般。这种机制一般叫做”保障机制”,条约中这类条款叫”
保障条款”。GATT第19条”对某些产品进口的紧急
行为”,就属WTO多边贸易体制中的”保障条款”。GATT第19条规定:凡因未曾料到的,一定时期内某项产品的进口数量急剧上升,并对进口国的生产相同产品的行业造成严重损伤时,允许该进口国为制止或挽救该损伤的需要,违背GATT规定,采取暂时限制进口或提高
关税的措施。在采取这类
数量限制或增税时,应该对该产品的所有出口国一视同仁,不得专对某个出口量较大者采取。主张可选择对它出口数量大的特定国家采取行动,把第19条当做”选择性保障条款”,是有违第19条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