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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专利授权公约

摘要

Convention on the Grant of European Patents,又称《欧洲专利公约》(EPC),1973年10月5日在德国的慕尼黑签订,1977年10月生效,该公约签订同时通过了一个实施细则,以后又附上一个关于承认该公约程序的议定书和一个保证行政管理上实施该公约的议定书。该公约1978年10月5日作过修订,最后一次修订是1989年,1977年以后实施细则作了多次修改。到2000年9月为止,该公约有18个成员国。依据该公约申请的欧洲专利,须将专利申请文件翻译成所指定国家的官方文字后,才能在该指定国生效,这类翻译费用要使专利申请成本增加25%,使欧洲专利申请成本比美国多5倍,比日本多3倍。欧洲专利效力发生的争议,由各成员国分别管辖,这也增加了解决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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