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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名合伙人要求出名合伙人计算并分配损益的权利

摘要

隐名合伙人要求出名合伙人计算并分配损益的权利:出名合伙人应计算经营合伙事务的损益,并将合伙营业收益分配给隐名合伙人。损益分配的比例,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照出资的比例确定,当事人仅对损失有约定的,该约定的损失分担比例适用于利益分配。《民法》第一版,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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