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商品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实行土地无偿划拨,减免大市政配套税费,面向广大中低收入家庭而建设、出售的住房。它与普通商品房的区别与联系如下:
1、经济适用住房的特点:
a、性质:微利商品房,售价低。
b、产权:完全产权。
c、销售许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证等五证。
d、销售对象:中低收入居民。
e、划拨国有证。
f、建设规模:政府批准年度计划。
g、价格:政府限价。
h、建设标准:户型、面积、档次等接受政府指导,为普通标准住宅。
i、规划设计:招投标。
j、开发建设:招投标。
k、工程监理、验收入住:按国家规定。
l、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m、:同普通商品房,偏低,保证基本服务。
n、抵押贷款: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