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cense,是
行政许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指由
行政机关向申请人发放的一种
证明性文书。
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行为中,以书面许可证形式出现的占大多数,此外还可采用其他文件形式,但通常不用口头形式。 许可证就其属性而言,是一种行政机关的处理
决定,因此,它具有
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1)
证明力。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给相对人,意味着行政机关赋予相对人一定的
权利或权能;其持有人可以用许可证证明自己具有
国家所赋予的从事某种活动的
权利能力及
行为能力。(2)
确定力。行政机关颁发的许可证,非依法定程序不得收回,许可证一经授予就不得随意变更和废止。(3)拘束力。
行政相对人在经营活动中要接受行政机关的
行政检查,可持许可证证明自己的
法律资格和权能范围。许可证在赋予相
对人权利的同时,也确定了相对人相应的
义务。相对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其义务,否则,要承担
行政责任。许可证的申请
条件:(1)被申请的行政机关必须是法律规定有权颁发许可证的机关,如
建设用地许可证由
城市规划部门颁发,
商标许可证由商标局颁发等。(2)许可证的内容必须是法律规定经许可方能进行的活动。(3)申请人必须具有从事许可证所指的活动的行为能力。(4)申请人有明确的申请许可证的
意思表示。 许可证的申请程序是:申请人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行政机关认真地审查申请;行政机关批准
当事人申请的,要颁发书面形式的许可证;当事人因行政机关不批准其许可证申请的,有权提出
复议请求或向
法院起诉。 遇到下列情况许可证即可
撤销:(1)颁发许可证的行政机关没有颁发权或者主管人员
滥用职权;(2)申请人不具备取得许可证的条件;(3)申请人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证。 许可证的废止主要有以下情况:(1)因许可期满而废止;(2)因许可的活动完毕而废止;(3)因持有许可
证人不履行有关的
法定义务而由发证机关决定废止;(4)因持证人申请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