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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合并累进抵免

摘要

   不合并累进抵免,是“合并累进抵免”的对称。不合并累进抵免是在累进税率下计算抵免限额时不考虑跨国纳税人来源或存在于居住国(国籍国)的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的部分,而仅考虑跨国纳税人来源或存在于非居住国(国籍国)的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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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并累进抵免的计算公式编辑本段



  其计算公式是:

  抵免限额=国外应税所得额×本国税率

  累进税率抵免限额的计算,以“不合并累进抵免”比较合理。它既承认了非居住国(非国籍国)政府地域管辖权的优先,又免除了跨国纳税人的国际双重税负,同时也照顾了居住国(国籍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来源或存在于非居住国(非国籍国)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也能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补征一部分应补征的税额。因而比较妥善地兼顾了居住国、非居住国和跨国纳税人3方面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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