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竞业禁止,也称约定竞业限制,通常是指雇主为了保护其商业秘密或者保持其竞争优势,通过合同要求特定的员工与其约定在离职后的一定时间或者一定地域内不得从事与原雇主有竞争性的职业活动,包括不得自己开业、不得受雇于其他雇主的条款。竞业禁止合同和保密合同虽然同为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但是又有许多不同于保密合同的独特性。竞业禁止合同是保护具体的技术领域、经营领域,而保密合同是保护抽象的商业秘密。竞业禁止合同禁止的是竞业行为,而不论是否泄露、使用了商业秘密,也即只要员工从事了与原企业从事相同或者近似的业务,就违反了合同的规定,而无需证明是否泄露、使用了商业秘密。而保密合同禁止的是泄露、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对违反保密合同的证明显然要比违反竞业禁止合同的证明要困难的多。竞业禁止合同彻底禁止有关商业秘密的竞争行为,而保密合同仅一般地保护商业秘密信息。可见竞业禁止合同比保密合同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更为严格、更为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