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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摘要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是指故意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民族团结和各民族的尊严。
根据刑法第249条的规定,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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